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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济南市企业服务中心招聘啦!

作者: 时间:2022-04-14 点击数: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相关岗位。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4月2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市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4 月 25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4 月 25日9:00—4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4 月 25日9:00—4月28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http://jnzwfw.jinan.gov.cn/)

2.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3)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4)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4.网上查询

(1)报考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4月28日9:00-16:00到招聘单位(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打印相关材料

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济南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等调整情况,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为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4)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2)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4.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公布。

(2)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3)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4)考察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公开招聘电话:0531-6896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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